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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纺织厂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约定:供电局长期为纺织厂供电,并详细地规定了电力、电量、用电时间等条款。7月10日到14日,该市连降暴雨,造成纺织厂等多处地方停水停电。7月15日,纺织厂向供电局反映情况,要求立刻恢复供电。但供电局到7月底还没有恢复纺织厂酌供电。纺织厂由于停产,直接、间接损失巨大。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

A、由于断电系自然灾害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B、由于断电系不可抗力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C、供电局应当对其未及时抢修而给纺织厂造成的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D、纺织厂的损失应当由供电局承担小部分,纺织厂自己承担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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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自2005年1月26日到某纺织厂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6月2日,张某被纺织厂解聘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张某在该纺织厂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35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在纺织厂的工作年限为5年4个月

  • B应裁决纺织厂支付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5850元

  • C应裁决纺织厂支付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9950元

  • D纺织厂关于张某的劳动合同文本已过保存期限无法提供的主张不予认可

1988年李某经人介绍调入某纺织厂工作,1995年12月31日,纺织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李某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期满后,双方既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也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李某仍在纺织厂工作。2002年4月,经纺织厂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纺织厂向李某提出续订六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同意,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纺织厂不同意李某的要求,因双方协商不一致,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2002年9月,纺织厂以李某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向李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为李某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请说明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食品买卖合同,但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以致交付迟延。就此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__。
A.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
B.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
C.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可依法向供电局追究责任

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昕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同执后,就急忙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三人不能行使的是(  )。[2009年真题]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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