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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起杀人案件,韦某与其弟媳上山挑柴草。韦某从山上挑到山下,其弟媳接着挑回家。挑了十几担后,韦某在与弟媳交接柴草处,发现弟媳倒在地上,头被击伤,满面是血,衣服被撕破,奄奄一息,韦某立即背起弟媳,欲回家抢救。行走不到10米,弟媳死去。此时,韦某异常心慌,心想此处很少有他人来往,别人一定会说是他杀害其弟媳的,自己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于是将尸体抛人荒草丛中,回家装作不知道。没过几天,韦某被捕,检察院以杀人罪对韦某提起公诉。书某矢口否认。在庭上,公诉人说:“韦某是作案人无疑。其理由是:现场有韦某的脚印;韦某身上有死者的血迹。我们知道,如果是作案人,那么,现场必有人的足迹,现发案现场,韦某的脚印非常清晰;如果是作案人,那么,作案人的身上,必有死者的血迹。韦某身上有死者的血迹,铁证如山,所以,韦某是作案人,是杀死其弟媳的凶手。”韦某的辩护人提出,单是这两条理由,还不能认定韦某是杀死其弟媳的凶手。因为这两条还不构成充足理由。这里还有其他可能,例如,韦某先到现场,离开后才发生杀人案件;杀人案件发生后,韦某来到现场。在这两种情况下,现场都会留下韦某的清晰的脚印。另外,韦某身上的血迹,即使是其弟媳的血,也不一定是作案时沾上的。所以,仅凭这两点,不能必然地得出韦某就是杀人凶手。
相关专题: 作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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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个推理与上述推理有相同的逻辑错误
A.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取熊掌而舍鱼也|B.作案人或者是甲或者是乙。现已查明作案人是甲,所以,作案人不是乙|C.如果一个人沉湎于世俗生活,就不能成为哲学家。所以,如果你想做哲学家,就应当放弃普通人的生活方式|D.衣食足知荣辱,故衣食不足不知荣辱|
“如果王某是该案作案人,那么,王某就有作案时间。”这个判断可以转换为()。
A、“如果王某有作案时间,那么王某就是该案作案人”
B、“如果王某不是该案作案人,那么王某就没有作案时间”
C、“或者王某不是该案作案人,或者王某有作案时间”
D、“或者王某是该案作案人,或者王某有作案时间”
A.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取熊掌而舍鱼也B.作案人或者是甲或者是乙。现已查明作案人是甲,所以,作案人不是乙C.如果一个人沉湎于世俗生活,就不能成为哲学家。所以,如果你想做哲学家,就应当放弃普通人的生活方式D.衣食足知荣辱,故衣食不足不知荣辱
当判断“只有某甲去过作案现场,某甲才是本案作案人”真时,则断定了()。
A“某甲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是本案作案人”的必要条件
B“某甲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是本案作案人”的充分条件
C“某甲没有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不是本案作案人”的必要条件
D“某甲没有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不是本案作案人”的充分条件
E“某甲是本案作案人”是“某甲去过作案现场”的充分条件
根据选言推理的规则,以“甲、乙二人中至少有一人不是作案人”和“乙是作案人”为前提,能必然推出()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