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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造纸厂是某市直接管辖的企业,因为排放污染物超标而被决定限期治理,在限期内仍未完成治理任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该造纸厂对处罚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造纸厂对该行政处罚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B、甲造纸厂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
C、甲造纸厂可以同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D、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并且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直接强制执行

相关专题: 造纸厂   行政复议   不起诉   污染物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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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造纸厂向当地一条主要河流排入大量废水,严重污染了该河流,导致水质大大下降,从而使下游农民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发生困难,并造成大量农作物死亡。该县环保局检测后发现,造纸厂排放的废水各项指标均超过该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许的排放浓度,但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环保局遂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造纸厂赔偿受害农民损失人民币若干元。造纸厂认为自己排污并未超过国家标准,不服环保局的决定,进而以环保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环保局所作的决定。造纸厂能否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请求撤销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的诉讼?为什么?

某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河流后,造成了大量鱼类死亡。当地养殖户将该造纸厂起诉至人民法院,造纸厂的下列答辩理由不成立的有( )。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河中鱼类死亡C、该造纸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D、该污染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E、该造纸厂的排污行为与鱼类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入正确的选项)
郑良县拟新建一造纸厂,因建成后的造纸厂将排除有机毒液,排放时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造纸厂筹建人员中有人建议先征得县环保部门同意,有人则认为“此造纸厂的建没已征得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没有必要再通过环保部门认可”。据此,请回答下列1至3题:新造纸厂建设完工后,造纸厂投产使用前必须做好下列哪些工作?()
A.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该造纸厂才可投入生产、使用
B.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造纸厂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
C.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该造纸厂周边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
D.工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才可投产、使用
甲造纸厂是某市直接管辖的企业,因为排放污染物超标而被决定限期治理,在限期内仍未完成治理任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该造纸厂对处罚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造纸厂对该行政处罚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B、甲造纸厂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
C、甲造纸厂可以同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D、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并且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直接强制执行

某造纸厂由于管理混乱,亏损严重,其债权人于2007年9月6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7月10日通知造纸厂。造纸厂并未提出异议,法院于9月20日裁定受理,并于9月23日将受理裁定送达造纸厂。同时,法院在指定破产管理人时,有如下选择:甲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3年前曾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已执行完毕;乙某,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5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丙某,某会计帅事务所会计师,其妻为该造纸厂股东。

在破产案件进行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一)在破产案件受理时,造纸厂与A、B、C三企业分别签有合同,但合同均尚未履行。企业A直至11月24日仍未得到关于合同解除的通知,企业B于11月12日得到合同继续履行的通知。企业C于10月15日得到继续履行合同的通知。C同时向管理人提出担保要求,但遭到拒绝。

(二)造纸厂与D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发生诉讼,造纸厂一台机器已被诉前财产保全,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并未实际执行。同时,造纸厂与E企业的一起诉讼正在进行之中,尚未判决;另外,造纸厂在与E企业的另一起诉讼已经终结,E企业欲对其享有抵押权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三)F企业于9月30日通过债权转移的方式获得了对造纸厂的20万债权,并主张以此抵销其欠造纸厂的20万债务。同时,造纸厂与G企业互负债权债务关系,造纸厂主动向管理人提出抵销该笔债权债务关系。

(四)H企业为造纸厂的一笔银行贷款提供了保证,该贷款银行已经对全部贷款进行了债权申报,H企业同时也欲进行债权申报。另外,I企业因故错过了债权中报期限,未进行债权申报,但其后又提出了申报请求。

要求:根据本案例提供的条件,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指定甲、乙、丙哪个人为破产管理人?

(2)造纸厂与A、B、C所签订的三个合同按照破产法规定应如何处理?

(3)已被保全的造纸厂机器如何处理?与E的诉讼如何处理?

(4)造纸厂与F、C企业的抵销程序是否合法?

(5)H、I企业的债权申报能否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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