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合资企业与工会就职工的报酬、工作时间等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月工资不低于30075,并于2001年3月20日将合同提交劳动局,到2001年4月20日劳动局仍未给予答复,该集体合同()。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修改后有效

相关专题: 劳动局   合资企业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某合资企业中方通过当地甲公司对该合资企业投资。验资时,注册会计师审查有关投入资本的记录为:(1)甲公司垫付合资企业原材料采购货款10万元。借记“原材料”,贷记“其他应付款——甲公司”。(2)甲公司为合资企业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120万元。借记“其他应付款——建筑公司”,贷记“其他应付款——甲公司”。(3)甲公司汇来人民币10万元。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甲公司”。(4)工程完工决算150万元。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其他应付款——建筑公司”。(5)完工固定资产转作中方投资。借记“其他应付款——甲公司”,贷记“实收资本”。(6)合资企业支付建筑公司工程尾款30万元。借记“其他应付款——建筑公司”,贷记“银行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中方投资并提出验资意见。

原告张军系某化工公司职工。因其工作认真负责,致使煤炭商在为某化工公司送煤时掺假行为被查处,招致煤炭商雇凶报复。2007年3月27日17时许,原告张军下班回家途中行至中山西路时,被煤炭商所雇凶手打伤。2008年1月14日某化工公司向被告市劳动局提起《关于对张军同志工伤认定的申请》。被告市劳动局于2008年1月22日受理,经审查后认为,原告张军所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范围,于2008年2月18日作出了《关于对张军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原告张军不服该决定,向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5月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被告市劳动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张军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张军不服被告市劳动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认为自己工作认真,下班途中被煤炭商雇凶伤人,系因公受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原告张军受到的伤害为工伤。你认为法院应该怎么认定?

职工李某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李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15天,李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李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李某回厂上班。同时,原企业与李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李某回厂,但该合资企业以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请问:

(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某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西环市劳动局作为该局办公大楼项目的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该市第一建筑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天监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西环市建筑设计院为设计单位,第一建筑公司中标后,立即组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单位的审批。西环市劳动局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其中()是该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

A.投资控制

B.进度控制

C.质量控制

D.安全管理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