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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以下哪些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甲某系税务局职工,在分年终奖金时,发现自己的奖金竟然比平时工作不认真的乙某还要少,欲提起诉讼

B丙某被单位停职待岗不服而投诉于劳动局,但劳动局立案后始终未采取相应措施,丙某欲起诉劳动局

C某省政府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根据行政法规制定了一项规章,并且依据该规章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丁某进行了行政处罚,丁某欲对该规章提起行政诉讼

D某镇政府对村民张三与李四10棵果树的权属进行调解后,李四不服欲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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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某公司效益很好,许多外单位职工都想调入,纷纷找市劳动局说情。市劳动局未征得该公司的同意,强行将20名外单位职工调入该公司。该公司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案应如何处理______
A.不予受理,因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B.应当受理,因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C.告之属于劳动争议,应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不予受理,因为是劳动争议
西环市劳动局作为该局办公大楼项目的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该市第一建筑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天监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西环市建筑设计院为设计单位,第一建筑公司中标后,立即组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单位的审批。西环市劳动局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其中()是该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

A.投资控制

B.进度控制

C.质量控制

D.安全管理

原告张军系某化工公司职工。因其工作认真负责,致使煤炭商在为某化工公司送煤时掺假行为被查处,招致煤炭商雇凶报复。2007年3月27日17时许,原告张军下班回家途中行至中山西路时,被煤炭商所雇凶手打伤。2008年1月14日某化工公司向被告市劳动局提起《关于对张军同志工伤认定的申请》。被告市劳动局于2008年1月22日受理,经审查后认为,原告张军所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范围,于2008年2月18日作出了《关于对张军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原告张军不服该决定,向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5月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被告市劳动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张军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张军不服被告市劳动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认为自己工作认真,下班途中被煤炭商雇凶伤人,系因公受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原告张军受到的伤害为工伤。你认为法院应该怎么认定?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为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之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了本单位有一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判断题]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对于属于其受案范围的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其受案范围的,则不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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